您好!來信已收悉!本市參保職工,把外省市醫療保險轉入北京,需要參保人所在單位或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證原件(僅用于核驗)及復印件、原參保地經辦機構開具的《參保憑證》原件,到本市參保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移接續柜臺辦理轉入手續(“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”也可以辦理)。
本市參保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收到轉入業務申請材料后15個工作日內,生成并向參保人原參保地經辦機構郵寄《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》(通知原參保地提供《參保憑證》和《參保人員醫療保險變更類型信息表》)。
本市參保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收到原參保地的《參保憑證》和《參保人員醫療保險變更類型信息表》后,核實確認相關信息;如果有轉移資金一并到賬的情況下,需同時確認資金到賬情況無誤后,在15個工作日內為參保人辦理轉入手續。
感謝您對本市醫療保險工作的理解與支持!